发改委推进中部地区崛起方案实施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在日前发布的《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重申了年初公布的《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下称《规划》)中订立的目标,并设定了各省和国务院各相关部门完成《规划》实施的具体工作方案和指导意见的截止日期。发改委同日还发布了《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城市群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一步给出了《规划》中“重点地区发展”的工作方向。当前国家的规划工作从大的宏观维度来看有两个,一个是区域的规划,另一个是产业和重点领域的规划。规划的落实责任主体是各省的政府和相关的部门,但国务院层面的部委也会从产业和重点领域的角度,对各省在有关领域的工作提出意见并进行监督和规划调整。值得注意的是,发改委在《实施意见》中给出了操作的原则:“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从解决当前最紧迫、最突出、最重大的问题入手,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力量率先突破,带动《规划》全面实施。”在早前就已经公布的《规划》中,发改委就曾指出,中部地区面临的矛盾和问题有:“三农”(农业产业化问题、农村户籍制改革问题、农民素质和减负问题:新华资料);工业化水平低;城镇化水平低;地区发展不平衡;制度性约束因素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任务重。这些问题制约着中部地区的长远发展。《实施意见》要求中部六省政府结合“十二五”规划,在2010年12月底前完成《规划》实施的具体工作方案,开展重点领域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则要在2010年12月底前将落实《规划》的具体意见报至发改委处备案。中部六省分别是山西、河南、安徽、湖北、湖南和江西。《实施意见》重新提出了《规划》设定了量化目标:在2015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6000元(据《规划》显示,2008年该指标为17833元,下面出处同);城镇化率达到48%(2008年该指标为40.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24000元和8200元(2008年这两个指标分别为13156元和4428元);耕地保有量不低于《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下达的指标(该指标为29万平方公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新增建设用地消耗量持续下);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累计下降25%(2006-2008年3年平均值为下降约4.4%,累计为25%)和30%(从2008年的148顿下降至2015年的105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0%(2008年该指标为60%);森林覆盖率提高2.3个百分点(从2008年的35.7%提高至38.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接近100%(2008年该指标为90.3%)。和《规划》内容对照来看,《实施意见》中少了两个量化数据,多了一个定性指标:首先少的是城乡居民收入年均增长率(《规划》要求超过9%)和城镇登记失业率(《规划》要求保持在4.0%);多的是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新增建设用地消耗量应持续下降。《实施意见》重新简要地列出《规划》中已详细展开的中部地区八大重点任务,并将原来《规划》中集中列于文末的保障措施分派到各个任务的执行环节中。所谓八大重点任务是:粮食生产基地建设、能源原材料基地建设、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建设、重点地区发展、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社会事业发展和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在所有八项任务中,中部地区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任务明显还缺乏具体的规划。在《实施意见》中,缺乏已有规划的任务仅此一个。发改委要求各省“研究制定对丹江口库区及上游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和江河源头地区生态补偿的政策;编制湘江、汉江、鄱阳湖等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编制丹江口库区及上游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落实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在“粮食生产基地建设”任务中,发改委要求各省抓紧落实《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编制省级实施方案。与此同时,发改委要求有关部门“落实农业保险稳步发展的政策,加大中央财政对中部地区保费补贴力度;支持县市级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合作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落实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的政策;落实取消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生态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等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县及县以下资金配套的政策;落实农业综合开发和土地开发整理等专项资金向产粮大县倾斜的政策”。在“能源原材料基地建设”任务中,发改委要求各省“落实国家钢铁、石化、有色金属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并“稳步推进湖南桃花江、湖北大畈、江西彭泽内陆核电厂建设”。此前在《规划》中,发改委并未指明内陆核电站的具体选址。在“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任务中,发改委要求各省“贯彻实施国家汽车、装备制造、船舶、纺织、电子信息、轻工业调整振兴规划”。在“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建设”任务中,发改委要求各省“实施铁路、公路、水运、民航等交通专项规划”。并在《规划》的基础上补充,应“加强国道改造和干线公路省际断头路建设”。在“社会事业发展”任务中,发改委要求各省“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尽管部分人士呼吁中国应考虑开始放松生育政策以挽回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影响,但《规划》和《实施意见》均要求各省“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等政策”。此外,《实施意见》在《规划》基础上还补充,各省须“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积极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等各类棚户区改造”。在“体质改革和对外开放”任务中,发改委要求各省“落实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继续利用外经贸促进政策支持中部地区外经贸事业发展”,并“落实支持中部地区培育股权投资机构和鼓励有条件地区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及区域性再担保机构的政策”。在“重点地区发展”任务中,发改委要求各省“加快构建沿长江经济带、沿陇海经济带、沿京广经济带和沿京九经济带,大力发展武汉城市圈、中原城市群、长株潭城市群、皖江城市带、环鄱阳湖城市群、太原城市圈”。正如前文所述,对于如何发展重点地区,发改委在《指导意见》中给出了更加详尽的说明。《实施意见》明确指出,中部六省是实施《规划》的主体,应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任务逐级分解,并负责定期对各市县、省直有关部门实施情况组织督查;国务院有关部门则应明确实施《规划》的相关牵头司局,落实相关政策,指导和帮助中部六省做好《规划》实施工作。《实施意见》还特别要求各省于每年年底向发改委有关部门报送《规划》实施情况,提出进一步做好《规划》实施的意见和建议,而原来《规划》中无此要求。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跟踪分析《规划》落实情况,评估其实施效果,并负责根据整体情况对《规划》做出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