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当沉默的羔羊!TikTok正式起诉美国政府,历数特朗普七宗罪!
近期,美国一直在疯狂、无理地打压抖音海外版TikTok。
8月6日,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行政命令,给美国人45天时间停止与TikTok的中国母公司字节跳动开展业务,为向美国公司强迫出售抖音海外版设定了时间。一周后,又发布了另一项行政命令,让字节跳动在90天内剥离其在美国的资产,以及TikTok在美国收集的任何数据。
终于,字节跳动不再做"沉默的羔羊"。
8月24日,字节跳动宣布正式向特朗普政府发起诉讼,诉讼由TikTok和字节跳动联合提告,诉讼对象则包括美国总统特朗普、美国商务部长罗斯和美国商务部。
字节跳动与美国官员之间的交锋,开始走向高潮。
美国政府的七宗罪
这次起诉,TikTok向法院主张废除特朗普8月6日发布的行政令,并禁止商务部实施该行政令。在起诉书中,TikTok直指特朗普的行政令涉及四项违宪、三项越权,有七大"罪状"。
四项违宪包括:
1、行政令的流程违宪:未就TikTok封禁给予字节跳动和TikTok通知,且剥夺了TikTok在CFIUS(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调查结果出台前后进行申诉的机会,违反了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关于正当程序的规定,构成违宪;
2、总统行政令所依据的《国际紧急经济权利法》(IEEPA),本身违反了"禁止授权原则",构成违宪:IEEPA的授权过于模糊,未明确总统行使裁量权的指导性或约束性原则,因此违反了美国宪法的三权分立原则;
3、强制要求就TikTok美国资产出售向美国财政部支付报酬,这一点违反了宪法第五修正案关于限制政府权力剥夺私人财产的规定,构成违宪;
4、TikTok的代码为受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的言论,而完全关闭TikTok美国运营远远超出了为保护政府利益所需的必要措施,违反了第一修正案关于言论自由的规定,构成违宪
三项越权包括:
1、特朗普行政令颁布的基础不合法,构成越权:该行政令通篇使用了"潜在"、"可能"、"据报道"此类含糊的表述,并未有字节跳动造成实际威胁的证据;
2、该行政令扩展打击范围至其母公司字节跳动,构成越权;
3、该行政令限制个人沟通交流及信息材料传输,这一点直接违反了IEEPA的规定,构成越权,IEEPA明确规定禁止行政行为阻碍个人信息沟通和交流。
在起诉书中,TikTok还披露了一些重要信息,包括:
1、TikTok已经穷尽一切手段配合调查,有大量措施来确保合规,包括采取特殊措施来保护TikTok美国用户数据的隐私和安全,在中国以外存储数据,以及设置"软件障碍",将美国用户数据与字节跳动旗下其他产品和企业的数据分开储存。
2、在美国对字节跳动收购Musical.ly的CFIUS(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审查中,TikTok已经向美国政府提供了大量文件,也做出了大量承诺,足以解决美国政府在隐私和国家安全方面的任何顾虑。
3、CFIUS的调查结果主要引用了过时的新闻报道,并且忽视了原告方在配合调查过程中提交的大量文件和做出的种种措施,调查结果漏洞百出。
4、关于TikTok的安全措施到底为何未能解决国家安全担忧,CFIUS从未提供任何明确的说明,且CFIUS在最初的法定复审期结束之前就终止了与原告之间的正式沟通。
TikTok称:"我们不会轻易起诉政府,但我们别无选择,要采取行动来保护我们的权利,以及我们社群和员工的权利。"
TikTok的母公司字节跳动则表示,美方罔顾事实,不遵循正当法律程序,甚至试图强行介入商业公司谈判;为确保法治不被摒弃,确保公司和用户获得公正的对待,公司宣布正式通过诉讼维护权益。
简单总结就是一句话--现在已经无路可退,必须起诉美国政府!
能告赢美国政府吗?
那么我们要问了,TikTok起诉美国政府,有多大胜算呢?
美国是一个司法独立的国家,企业或公民起诉政府是家常便饭,相关案例不计其数。中国人保、福耀玻璃、三一重工等中国企业,当年都起诉过美国政府,最后还告赢了。
但这次TikTok起诉美国政府,无论是历史背景还是事件起因,跟过去都有了很大相同,再加上法院看重的是证据和法庭论证,其中充满着未可知的变数,因此现在还无法预测结果。
不过,我们可以谈谈这起诉讼案中,有哪些因素对TikTok有利,哪些因素对它不利。
先说有利因素。
1、基本上企业在美国发起诉讼,法院都会立案,这次应该也会立案,而且审理时间会很长,肯定超过明年1月22日,跨越这届美国政府,法官身上的压力也会小很多。假如拜登胜选,新一届政府在TikTok问题上态度或许有转圜余地。
2、按照美国的法律,在起诉方正式启动司法程序之后的第二天就会提出一个禁止令,也就是禁止总统的政令在诉讼过程中实施。这种禁止令可以是暂时的禁令,也可以是永久的禁令。一般在诉讼启动之后的第一周,法院会就此举行听证会,最后由法院裁定是否应该中止政令的实施,字节跳动可以用这种法律程序权争取时间,最起码实现资产市场价值的最大化。
3、之前特朗普用行政命令限制外国留学生,就被哈佛和麻省理工起诉,最后被迫让步,显示他的行政命令在法院面前并不见得好使。
再看看对TikTok不利的因素。
1、字节跳动和TikTok的股东中不乏美国资本,他们也许并不支持董事会和管理层选择与美国政府针锋相对、鱼死网破;
2、一旦涉及到国家安全,美国的法院一般会优先考量美国的国家利益,站到政府这一边,而且美国政府并不一定要提供证据,这就增加了中方挑战的难度。
3、任何国家的司法审判,法官都会倾向本国利益,TikTok案牵扯到美国公司的利益(比如Facebook),再加上中美博弈、美国国内的政治环境日益"政治正确",美国法官不可能完全无视这些因素。
4、本次诉讼仅针对8月6日的行政令,未把8月14日行政令列入,因为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是联邦级别的跨部门委员会,有权审查外国在美国投资,判断其是否损害美国国家安全,且CFIUS的调查结果基本不会受到司法评估的影响,较难通过法院推翻。在此前类似案例中,法院支持原告主张的享有合法程序的权利,但并不改判结果,最终涉案企业还是被迫出售了并购的美国公司。
起诉的意义在哪里?
TikTok对美国政府诉讼,无论结果如何,都有很重大的意义。
首先来讲,这场诉讼将是一场世界性的公关,它将在全世界面前树立字节跳动和整个中国企业的形象。即便最后法院以保护美国安全为由驳回诉讼,也是维护了中国企业的形象和利益。
其次,TikTok利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在驻在国的利益,这种做法也很值得中国企业借鉴。
中国企业在跨境发展中会遇到一系列法律风险,例如国家安全审查、行业限制、反垄断审查、技术禁运等,都是常见的法律风险形式,企业应该认真研究如何利用当地的法律政策保护自己,而不是仅仅想着如何去盈利。
一旦自己的正当利益受到侵害,还要敢于主动发起诉讼,而不是当"沉默的羔羊"。如果对不公正的行政令默默接受,那等于对外承认自己理亏。
另外,这次TikTok敢于起诉美国政府,并且在起诉书中摆事实、讲道理,说明这家公司身正不怕影子斜,其日常经营没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心里没鬼,不存在美国人说的TikTok把数据交给中国政府或TikTok被中国政府控制的事情。否则,TikTok怎么敢公然与美国政府对薄公堂。此举能向全球市场、企业家、投资人以及普通民众传递信心。
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中资企业在海外合法合规经营的重要性。
我们必须承认,海外的一些中资企业包括在美国的一些中概股,日常经营是存在问题或者说瑕疵的,比如财务造假、比如侵犯知识产权。很多问题终归会暴露,让自己陷入被动局面,所以从一开始中国企业就要做到合法合规的经营,这样才能得到当地法律的有效保护。
最后,中国企业今后再处理类似问题,可以参照Tiktok的方法,将贸易和投资守法放在公司策略第一位,而后有问题走法律程序。而且通过起诉逼迫驻在国政府把事情说清楚,让规则更加清晰,这对企业有很大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