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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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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总局约谈强生:凡国外召回药品须在华同步召回

据新京报报导,国家食药监总局相关负责人13日约谈强生公司,要求其凡在国外召回药品必须在华同步召回。

  4月23日,因主要成分“对乙酰氨基酚”超标,存在损坏儿童肝脏的危险,韩国政府迫使强生韩国公司召回韩国市场上约162万瓶“泰诺止痛糖浆”和“儿童泰诺悬浊液”。5月3日,因机器失灵,导致药品主要成分浓度失控。强生在韩国召回儿童用“泰诺退烧止痛糖浆”。

  韩国强生召回泰诺,上海强生发声明称:“此次韩国召回的产品只在韩国生产和销售,未进入中国市场中国消费者可放心使用。”此举被舆论普遍质疑。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指出,强生公司药品及健康相关产品频繁发生因质量原因的召回事件。据统计,2009年以来强生所属在华公司,共在中国大陆召回产品33次(相关信息已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开),“说明强生公司的质量管理系统可能存在缺陷。”

  该负责人要求,强生公司须本着对公众健康负责的态度,认真查找问题原因,改进质量管理,切实落实各项风险控制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上市产品质量。强生公司在华各公司及在华上市产品必须严格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必须按规定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如实向公众讲清质量问题性质、产生质量问题的原因,以及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上述负责人并指出,任何在华药品生产企业都必须把产品质量放在首位,自觉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凡是出现产品缺陷或质量问题都必须采取召回措施,必须向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必须主动向公众披露信息,凡在国外召回药品必须在华同步召回”。

  有媒体报道称,2005年以来,强生旗下至少13家子公司及其至少27种药品、医疗器械、护肤用品等,发生了至少51次产品召回事件,但其中48次将中国列为不召回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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