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碳排放交易试点基本准备就绪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副主任解振华11月21日表示,北京、上海、广东等一些地区和城市的碳排放交易试点基本上准备就绪,各地的交易所都已经建立起来,希望在试点基础上总结适合国情的碳交易制度。
解振华称,各试点单位有些已经开始就碳交易建立一些制度,也建立了交易的核查机构、认证机构,现在北京、上海、广东等一些地区和城市基本上准备就绪了。 “我们还是希望先把我们自己的交易制度、交易市场进一步完善,取得经验之后,根据中国的经验来参与国际碳交易市场规则的制定,最后建立一个符合各方要求、符合各国国情的碳交易市场,”解振华说。 碳排放交易是为促进全球温室气体减排、减少全球二氧化碳排放所采用的市场机制。此前通过的《京都议定书》把市场机制作为解决二氧化碳为代表的温室气体减排问题的新路径,即把二氧化碳排放权作为一种商品,从而形成了二氧化碳排放权的交易,简称碳排放交易。 碳交易基本原理是:合同的一方通过支付另一方获得温室气体减排额,买方可以将购得的减排额用于减缓温室效应从而实现其减排的目标。在六种被要求排减的温室气体中,二氧化碳为最大宗,所以这种交易以每吨二氧化碳当量为计算单位,所以通称为“碳交易”,其交易市场称为碳排放交易市场。 “十二五”(2011-2015年)规划期间,中国将逐步建立国内碳排放交易市场,推动运用市场机制以较低成本实现2020年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升级。 2011年11月发改委确定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广东省、湖北省、深圳市七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 根据政府设定目标,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二氧化碳排放要比2005年下降40%-45%,届时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15%;十二五要实现单位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下降16%和17%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