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允许民资并购高风险农信社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会)网站周三公告称,允许将并购高风险农村信用社(农信社)的机会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优质企业等主体开放,旨在通过并购重组过程化解部分农信社的风险。根据银监会《关于高风险农村信用社并购重组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高风险是指监管评级为六级和监管评级为五B级且主要监管指标呈下行恶化趋势。如果并购方为金融机构的,监管评级至少在二级以上,并购后并表测算主要监管指标不低于相应的审慎监管指标。境内金融机构并购后持股比例可以达到100%;境外银行业金融机构持股比例应符合《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最高可达20%。企业则应符合原有的农信社投资入股资格规定,并购后持股比例上限为20%,过渡期内可以高于此比例,随着农信社资产质量优化,要逐步减低至持股20%的上限。《指导意见》还强调,被并购重组的机构应保持独立法人地位,并继续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支农水平不能下降,吸收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而在保持被并购机构独立法人地位稳定的前提下,银行、企业等可一同入股。《指导意见》并指出,地方政府应落实对农信社风险处置责任,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并购。省联社应加强推动,督促高风险农信社主动配合并购重组工作,尽快走出困境。此外,监管机构要加强指导,支持并购后农信社转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对实施并购重组难度较大的高风险农信社,应采取多种措施化解风险,对风险化解不力的,应实施包括市场退出在内的强制性监管措施。在新闻通气会上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银监会将本着“少关闭、多重组”的原则,以市场化的方式推进高风险农信社的重组进程。该负责人称,截至去年年底,全国共有212家农信社被划为监管六级,占农信社总数不到10%,但其不良贷款率高达30%,较全国农合机构平均水平高出23个百分点。2007年监管六级机构数量为585家。六级是监管评级中最低的级别。近些年,通过中央票据、地方政府出资或注入土地注入其他优质资产、允许民间资本进入等方式,农信社的风险得到缓和,但其风险控制能力至今依令人忧虑。监管部门人士预计,发展相对较好的农村金融机构应该是较为积极的并购发起者,因为他们在业务领域和经验上更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