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9亿罚单与一张伪造的确认单:元道通信的四年账本
2026年8月28日,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139,彼时简称已为*ST元道)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42号)。决定书认定,公司在2019年至2022年四个年度里,通过伪造工作量确认单、以其他文件替代客户出具的工作量确认单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其中2019—2021年的虚增内容进入《招股说明书》,构成"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2022年年度报告的虚假记载被单独定性为信息披露违法。
罚款合计238,836,800元,由两块构成:按非法所募资金金额1,169,184,000元的20%计征233,836,800元,加上信息披露违法项下的500万元。同日,深交所下发《事先告知书》(创业板函〔2026〕第122号),认定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拟决定终止股票上市交易,公司股票自8月31日开市起停牌。
罚金的算法:每募1元,罚2角
拆解这张罚单,关键在基数。决定书用的是首发募集资金总额11.69亿元,而不是募资净额,也不是被虚增的收入额。20%的比例意味着,公司上市时拿到的每一元钱,如今要以两角钱的比例退回国库——这正是一家营收体量并不巨大的通信技术服务商,会摊上一张金额足够刺眼的罚单的原因。
新《证券法》框架下,欺诈发行对发行人的罚款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为基数按比例计征,发行规模越大、罚单越重,与虚增利润的绝对额没有直接对应关系。换句话说,它惩罚的是"带病融资"这个动作本身,而不是把虚增数字还原成利润后追缴差价。
个人的价格同样清晰:时任董事长李晋被合并处罚款750万元,并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秘曹亚蕾合并罚款600万元、4年禁入;董事、副总经理吴志锋合并罚款300万元。三名核心责任人罚款合计1650万元,约为公司罚款总额的6.9%。
约六分之一的收入,是怎么"确认"出来的
分年数字比"财务造假"四个字更能说明问题: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65,902,640.59元,占当年披露营收8.75%;2020年虚增160,688,291.80元,占13.12%;2021年虚增263,632,076.14元,占16.23%;2022年虚增166,218,396.33元,占7.87%。四年相加约6.56亿元(该合计为按决定书披露数据的算术相加,并非原文表述)。
用同一组金额与占比倒推,公司这四个年度披露的营业收入合计约57亿元,虚增部分约占总盘子的11.5%——大致每9元收入里就有1元没有对应的客户确认。
手法本身极其朴素。元道通信的主业是通信网络维护与优化、通信网络建设及ICT服务,属于以项目和人力为主要生产要素的服务业,收入确认依赖客户出具的工作量确认单。证监会在复核意见中强调,公司收入确认应以经客户确认的工作量确认单、结算单为依据,而不是以开票时点为依据;而涉案操作恰恰是在相关工作进度尚未完成时,用其他文件替代或直接伪造这份单据。决定书披露,广西某客户的入账工程进度确认文件,与客户实际出具文件的形式、内容均不一致。
没有复杂通道,没有体外资金循环,被系统性替换的只有"单据"这一环。这也解释了造假为何能贯穿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上会稿、注册稿,直到上市后的第一份年报——造假单元足够小、足够日常。
罚单落地之前,市值已经先跌破了3亿
一个容易被忽略的时间差:市场在监管定性之前就用脚投过票。2026年7月24日,*ST元道收盘价2.39元/股,收盘总市值2.91亿元,首次跌破3亿元,公司在7月26日据此披露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按《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2.1条,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市值低于3亿元,同样会被终止上市。
这意味着8月28日2.39亿元罚单落地时,罚金已相当于公司彼时总市值的八成左右——一张罚单几乎等于这家公司在二级市场上的全部标价。同日披露的公告中,还包括2026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与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账面上曾被确认过的收入,此时既要面对监管追溯,也要面对真实回款。
同一批决定书里,中介的价格
〔2026〕35号决定书提供了另一个坐标。证监会查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为九有股份2020年至2023年年报提供审计服务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责令改正,没收审计业务收入4,905,660.36元,并处14,716,981.08元罚款,罚没合计约1,962万元,约为四年不含税审计收入的4倍;三名签字注册会计师分别被罚60万元、40万元、30万元。
那份决定书列出的失职细节,几乎覆盖了审计的全部关键动作:未核实互联网信息服务后台推广数据的来源与真实性,控制测试样本量少于其内部规定,已经发现无真实业务背景的资金空转却未评价舞弊风险,客户与供应商访谈未按提纲执行,询证函发函与回函地址相同或相近却未保持职业怀疑。
两案并置能看出分工:发行人被追的是融资资格,中介被追的是执业对价,后者的金额约为前者的十二分之一(两案分属不同上市公司,此处仅作量级对照,不构成因果结论)。
接下来该盯哪三件事
第一,退市时间表。按《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5.9条、第10.5.10条,公司可在收到告知书后申请听证、提交陈述和申辩;上市委员会形成审议意见后,深交所在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若被终止,股票将进入15个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简称变更为"XX退",摘牌后45个交易日内转入退市板块转让。
第二,钱能不能回到投资者手里。处罚决定书不含民事赔偿安排,罚没款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直接汇交国库,并不用于赔付;投资者能否向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索赔、保荐承销机构是否被单独立案并被追究连带责任,将决定这2.39亿元的威慑最终落在谁身上。截至8月31日,公司最新披露的公告仍是"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第六次提示性公告",未检索到公司或李晋就42号决定书作出的公开回应;决定书亦未出现涉刑线索移送、责令购回等表述。
第三,审核端必须回答的问题。一份连续四年掺入发行文件的收入,为何能完整穿过问询、上会、注册三个环节。答案不会写在这份处罚决定书里,它只能来自后续对中介执业质量的追责,以及对项目制服务公司收入核查方式的调整——对打新者而言,"招股书上的收入"与"客户确认过的收入"之间的距离,本案给出了一个可以计价的答案。
参考数据来源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42号》(元道通信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案) · 2026年8月28日公司披露收到 · http://www.csrc.gov.cn/csrc/c101928/c7656663/content.shtml
- 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关于收到〈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90)及《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89) · 2026年8月29日 · https://pdf.dfcfw.com/pdf/H2_AN202608281828657397_1.pdf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35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九有股份审计执业案) · 2026年8月 · http://www.csrc.gov.cn/csrc/c101928/c7655149/content.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