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关注拉卡拉:上市1年重新收购剥离公司,是否存在套利
深交所向拉卡拉下达关注函:要求说明公司在发售不上1年之内即再次收购剥离的分公司的缘故,以及此次收购筹备的过程,包括但不只限首度筹备时长、内部决定及与交易对手方沟通交流系统进程等,说明此次收购是否存在监管套利,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拉卡拉称,此次交易有三个交易对手为公司关联公司法人,孙景丽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因而此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特大重特大资产重组。
按照2019年招股书说明书显示,拉卡拉曾提及其于2016年四季度将广州众嬴、深圳众嬴及其他累计10家金融资本增值业务公司剥离(以下简称"剥离公司"),并称"剥离公司中的北京拉卡拉、广州拉卡拉小贷的小额贷款业务发展迅猛,属于资金密集型业务,在行业监管、业务管理、风险管理、资本运作等方面与第三方支付业务存在差异,导致公司管理范围增大、运营效率降低,将剥离公司的业务剥离出去,有利于发行人进一步专注于发展第三方支付业务的主营业务,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商业合理性"。其中,广州拉卡拉小贷是此次收购标底广州众嬴的控股子公司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