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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04日

创投企业税收新政发布,业内人士这样看

1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明确了针对创投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旨在进一步加大对创业创新的支持力度。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明年1月1日起,对依法备案的创投企业,可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其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取得的股权转让和股息红利所得,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或选择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其个人合伙人从企业所得,按5%-35%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会议明确,上述政策实施期限暂定5年。这一税收新政策旨在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大对创业创新支持的部署,鼓励发展创业投资,用市场力量汇聚更多要素。"使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税负有所下降、只减不增。"会议指出。

有分析人士认为,从国务院的层面对此进行统一,这对于创投企业来说是重大利好,对于改善创投环境、激励投资等有一定的利好。在之前,因为各地政策的不一样,被认定为有限合伙基金的税收在各地有所不同。有的地方为了吸引基金,给予优惠,按照20%征收。但之后有观点认为,有限合伙本身是独立的合伙企业,应按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5%-35%五级累计税率来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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