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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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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被证监会出具监管警示函

证监会网站公开信息显示,证监会上周三(11月7日)对中信证券出具监管警示函,这是证监会自有监管信息记录以来对第五家保荐机构出具警示函。

  根据证监会保荐监管信息公示,中信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张宁、刘顺明在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股票项目中,未能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对于发行人2012年以来业绩大幅下滑的情况,在向证监会提交的关于发行人会后重大事项的承诺函中未如实说明,亦未在招股过程中作相应的补充说明。

  证监会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对保荐代表人张宁、刘顺明采取3个月内不受理与行政许可有关文件的监管措施。

  公开信息显示,百隆东方主业为纺织业,上市时间为2012年6月12日,公开发行1.5亿股,发行价为每股13.6元,发行市盈率12.5倍。根据百隆东方公告,宁波证监局亦对百隆东方公司及其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出具监管警示函。

  自2004年6月起,被证监会出具监管警示函的保荐机构包括广发证券、平安证券、爱建证券、国泰君安和中信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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