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财讯】美国对东南亚太阳能产品征收关税:最高达271%
美国商务部近日初步裁定,包括马来西亚在内的东南亚四国生产的太阳能产品存在低价倾销行为,计划对相关进口产品征收最高达271%的关税。
根据初步调查,涉及的国家包括马来西亚、柬埔寨、泰国和越南。
根据彭博社的报道,此次裁定针对的是晶体硅光伏电池及其组件。这四个东南亚国家目前是美国此类设备的主要供应来源。
此次调查源于美国太阳能制造业联盟贸易委员会的请愿,该委员会成员包括First Solar、Hanwha Qcells USA和Mission Solar Energy等公司。代表请愿者的威利赖恩(Wiley Rein)合伙人兼首席律师蒂姆·布赖比尔表示:“这些初步关税有助于解决多年来的不公平贸易行为,同时保护美国数十亿美元的太阳能制造和供应链投资。”
根据初步裁定,马来西亚晶科太阳能技术有限公司的初步税率为17.84%,其他供应商为81.24%。马来西亚的Hanwha Q Cells被认定不存在倾销行为,初步税率为0%。柬埔寨产品需支付117.12%的关税保证金。
越南方面,包括晶澳太阳能越南有限公司、晶科太阳能(越南)工业有限公司、博维特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和天合光能开发有限公司在内的公司,其初步税率介于53.19%至56.4%之间。未被明确点名的越南出口商,其税率高达27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