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交易新规今日施行:成交额100万也可能算情节严重

2026年7月27日,一份沿用了14年的司法解释换了版本。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6年7月24日联合发布《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法释〔2026〕13号),自2026年7月27日起施行(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26年7月24日)。该修改决定已于2025年12月13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61次会议、2026年4月17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七十五次会议通过(来源:同上)。
被修改的原解释是法释〔2012〕6号,自2012年6月1日施行(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26年7月24日)。这是它施行以来的首次系统性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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