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通过企业法修正案:企业私募债发行将受债务上限约束
越南国会正式通过《企业法》部分条文修正案,明确规定自2025年7月1日起,企业发行私募债券的前提是其“负债总额不得超过自有资本的五倍”。该法案以超过95%的高票获得通过,旨在强化债券市场的监管与风险控制。
根据修订内容,此项债务比率限制适用于国有企业、从事房地产项目融资的企业、信贷机构、保险与再保险公司、保险经纪人、证券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越南财政部长阮文赏在国会会议上解释称,此举是为了遏制私募债市场的潜在违约风险,保护投资者权益,避免类似近年债务违约集中爆发的情况重演。
近年来,尽管越南私募债市场在2023年一度受到政策收紧影响而降温,但2024年市场回暖,全年私募债发行总额达444万亿越盾(约合170.5亿美元),同比增长27%。然而,2025年前5个月房地产企业累计逾期债券达31.8万亿越盾(约12.2亿美元),占整体逾期债券近六成,凸显该行业偿债压力持续存在。
据独立评级机构S&I Ratings统计,2025年下半年预计将有超过200万亿越盾(约合77亿美元)的私募债券到期,其中房地产企业债占比高达50%。分季度来看,第二季到期债券规模达33.6万亿越盾,第三季为91.2万亿越盾,第四季则为77.6万亿越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