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拿钱不负责的好日子到头了?P2P代言被追责,“汪涵”们会还钱吗?
吃了那么多瓜,代言过P2P的明星恐怕没想到,过年前还有一档糟心事要面对。
1月29日,北京市朝阳区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发布公告,表示某些知名演艺人员、公众人物未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作出不实宣传,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和扩大存在过错,要求P2P网贷机构广告代言人配合落实风险化解责任,如未在2月10日前(除夕前一天)取得联系,将依法追责。

P2P刚刚兴起的时候,可不是如今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当时顶着"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头衔爆发式增长。
为了引流,P2P平台纷纷砸钱营销,不仅在《老九门》《楚乔传》《那时花开月正圆》各大热门影视剧中疯狂进行广告植入,更是邀请到大牌明星为自己代言宣传。
据BT财经不完全统计,自2014年以来,张铁林、黄晓明、范冰冰、郎朗、唐嫣、王宝强、唐国强、刘晓庆、赵雅芝等家喻户晓的影视明星,都曾为P2P平台代过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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